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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COP31 前夕:全球氣候行動有哪些關鍵議題?

每年的 COP 到來之前,全球氣候圈都會再次進入一輪密集討論。各國政府準備談判立場,企業重新檢視氣候策略,金融機構關注政策方向,非政府組織與科學界則持續提出新的風險與解決方案。

但 2026 年的 COP31,與過去幾屆 COP 有一個非常明顯的不同。

這一次,全球面對的問題已經不只是「我們應該設定多高的氣候目標」,而是「已經承諾的事情,到底能不能真正執行」。

COP31 將於 2026 年 11 月 9 日至 20 日在土耳其 Antalya 舉行。土耳其將擔任主辦國,而澳洲則負責 COP31 談判主席相關工作。從目前公布的 Action Agenda 可以看到,今年的討論將明顯聚焦於 implementation,包括電氣化、零廢棄、糧食安全、韌性城市、綠色工業化,以及健康與教育等領域。COP31 主席團也提出將全球最終能源需求中的電力占比提高至 2035 年的 35%,同時推動建築能源效率與城市韌性等具體目標。

這其實反映了全球氣候治理正在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巴黎協定已經簽署超過十年,企業的 Net Zero、Science-Based Targets、Climate Transition Plan、碳市場與氣候金融也已經從概念逐漸進入企業管理。但另一方面,全球排放仍然沒有下降到足以符合 1.5°C 路徑的程度,氣候衝擊也正在變得更加頻繁。

因此,如果要理解 COP31,不能只看今年會談哪些議題,更應該理解這些議題背後的一個共同問題:全球如何把氣候承諾轉換成真正的投資、政策與經濟轉型。

從「承諾」走向「執行」,將成為 COP31 的核心

過去幾年的 COP,國際社會投入大量時間建立新的承諾與框架。COP21 通過巴黎協定,COP26 推動 2030 年減排與煤炭相關承諾,COP27 聚焦 Loss and Damage,COP28 完成首次 Global Stocktake,COP29 則建立新的氣候金融目標,而 COP30 在巴西 Belém 進一步強化適應、執行與全球氣候行動機制。

到了 COP31,問題開始變得更加務實。

因為世界已經有很多氣候目標,但真正缺少的是把這些目標轉換成能源投資、基礎建設、產業政策、供應鏈改革與金融配置的能力。

UNFCCC 2025 年的 NDC Synthesis Report 顯示,在提交新的 2035 年 NDC 的國家中,新的承諾確實帶來一定程度的減排改善,但即使完整執行這些 NDC,相關國家的 2035 年排放量仍只比 2019 年低約 17%;如果把條件性承諾也完整納入,則約低 19–24%。

UNEP 在 2025 年的 Emissions Gap Report 則進一步指出,如果完整落實目前新的 NDC,全球本世紀升溫預估仍約為 2.3–2.5°C;以目前政策來看,則約為 2.8°C。這與巴黎協定希望將升溫控制在遠低於 2°C、並努力限制在 1.5°C 以內的目標仍有明顯差距。

因此,COP31 真正重要的問題不再只是「誰提出了更高的目標」,而是各國如何回答一個更加困難的問題:如何把 2030 與 2035 年目標轉換成今天就開始執行的政策與投資。

這也是企業需要開始關注的地方。

因為當國家從目標設定進入 implementation 階段,氣候政策就會更加直接地進入能源價格、產業規範、碳成本、產品標準、基礎建設與企業資本支出。

第一個關鍵議題:全球減排是否開始真正進入「產業轉型」階段?

COP31 最重要的議題之一,仍然是 mitigation。

但「減排」本身已經不是一個足夠具體的描述。真正需要觀察的是,能源、工業、運輸、建築、農業與土地利用這些高排放部門,到底會發生多快的結構性轉變。

目前全球最大的問題之一,是氣候目標與能源系統的實際轉型速度仍存在差距。UNEP 2025 年報告指出,如果要符合 1.5°C 路徑,2035 年全球排放需要較 2019 年降低約 55%;若以 2°C 路徑計算,也需要降低約 35%。

這意味著未來十年並不是「再做一些減碳措施」而已,而是需要進行大規模能源與產業轉型。

因此,COP31 所強調的 electrification 非常值得注意。

土耳其 COP31 主席團目前提出,希望到 2035 年全球最終能源需求中由電力滿足的比例提高至 35%。這個目標背後的意義並不只是增加電動車或熱泵,而是把能源系統從直接燃燒化石燃料,逐步轉向以電力作為主要能源載體,並同步推動電力系統的低碳化。

因此,企業需要關注的已經不是單純的「使用多少綠電」,而是整個能源系統如何重新設計。

製造業的熱能需求能否電氣化?物流能否轉向低碳運輸?建築能效能否提高?工業園區能否建立共同能源系統?電網與儲能是否能夠支持更多再生能源?

這些問題將直接決定企業未來的資本支出。

第二個關鍵議題:能源轉型的下一個瓶頸,可能不是再生能源,而是電網

過去談能源轉型,焦點經常放在太陽能、風能與其他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

但當全球進一步走向 electrification,問題開始從「我們有沒有足夠的清潔能源」逐漸轉向「電力系統能不能把這些能源送到需要的地方」。

電動車、資料中心、AI、熱泵、工業電氣化與綠色製氫都會增加電力需求。當企業開始將燃料使用轉換成電力使用時,電網的容量、穩定性、儲能與輸配電基礎建設就會變成新的關鍵因素。

這也是為什麼 COP31 的能源議題不應該只被理解成「再生能源」。

真正的能源轉型,是能源生產、輸送、儲存與消費方式的全面重組。

對企業而言,這會直接影響未來的能源成本與營運風險。對政府而言,則意味著能源政策與產業政策、城市規劃、土地利用以及投資政策必須更加整合。

如果沒有足夠的電網與儲能,企業即使願意電氣化,也可能面臨容量不足、供電穩定性或成本問題。

因此,COP31 所談的 clean energy transition,最後可能會落到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誰來投資下一代能源基礎建設?

第三個關鍵議題:Climate Finance 將從「多少錢」轉向「錢怎麼落地」

氣候金融仍然會是 COP31 最敏感的議題之一。

COP29 在 Baku 已經同意,到 2035 年由已開發國家帶頭,將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行動資金提高到每年 3,000 億美元,並呼籲所有行動者共同努力,將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資金規模擴大至每年 1.3 兆美元。

問題是,承諾一個數字與真正把資金投入專案,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對許多發展中國家而言,真正的困難不是沒有 Climate Plan,而是缺乏足夠的 concessional finance、技術能力、專案開發能力與風險分擔機制。

尤其是 adaptation。

一個大型太陽能電廠可能具有相對明確的現金流,但一個城市的排水系統、一個農業社區的抗旱措施、一套早期預警系統,往往很難產生傳統投資人期待的直接財務回報。

因此,未來氣候金融真正需要創新的地方,可能不是再創造更多新的金融名詞,而是建立更好的 project pipeline。

如何把氣候風險轉換成可以投資的項目?如何聚合大量小型 adaptation projects?如何使用 blended finance 降低私人資本進入新興市場的風險?如何讓地方政府與企業有能力把 Climate Plan 變成 bankable projects?

這些問題很可能比單純宣布一個新的資金目標更加重要。

第四個關鍵議題:Adaptation 正在從「附屬議題」變成核心投資

過去的全球氣候政策經常將 mitigation 放在較核心的位置,而 adaptation 則相對受到較少關注。

但這個情況正在改變。

因為無論全球未來能否快速降低排放,氣候變化造成的熱浪、洪水、乾旱、野火、水資源壓力與極端降雨,都已經成為現實。

COP30 已經通過 Belém Adaptation Indicators,建立衡量全球適應進展的共同框架,同時在 Mutirão Decision 中提出到 2035 年將 adaptation finance 提高至三倍。

這意味著 COP31 的重點很可能進一步從「我們需要 adaptation」走向「如何衡量 adaptation 是否有效,以及如何為它提供資金」。

這對企業尤其重要。

因為 Climate Adaptation 不再只是企業永續報告裡的一個風險章節,而可能逐漸變成資產管理、供應鏈管理與資本支出的問題。

工廠需要防洪,資料中心需要降低高溫風險,農業供應鏈需要管理水資源,物流網絡需要建立極端天氣備援,而城市則需要重新思考熱島效應與基礎建設。

未來企業問的可能不再只是「我們的碳排是多少」,而是「如果氣候風險按照目前的趨勢發展,我們的資產和供應鏈還能不能運作?」

第五個關鍵議題:從 NDC 到企業與產業的 Transition Plan

另一個 COP31 值得關注的方向,是國家 NDC 與企業 Transition Plan 之間的連結。

過去企業常常把 NDC 看成政府的事情,把 Net Zero Target 看成企業自己的事情。

但兩者其實正在快速靠近。

一個國家如果提出 2035 年減排目標,就必須有能源政策、產業政策、交通政策、土地政策與金融政策支持。而這些政策最後都會轉化成企業面對的市場條件。

因此,企業未來需要開始理解的不是「這個國家的 NDC 寫了什麼」,而是「這個 NDC 最終會如何改變我的 business model」。

例如,一個國家的電氣化政策可能改變工廠能源成本;碳定價可能改變產品成本;能源效率標準可能改變設備投資;低碳產品政策可能改變客戶需求;森林與土地政策則可能改變農業供應鏈。

這也是 Transition Plan 越來越重要的原因。

真正成熟的 transition plan,不應該只是一份 ESG 文件,而應該連結企業的資本支出、研發、採購、供應鏈、產品策略、能源管理與金融規劃。

當 COP 開始進入 implementation 時,企業的氣候策略也必須開始進入 implementation。

第六個關鍵議題:產業脫碳與「綠色工業化」

COP31 目前公布的 Action Agenda,也將 green industrialisation 放在重要位置。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轉變。

因為氣候政策如果只要求企業減排,卻沒有解決企業如何在全球市場中競爭,最終很難形成長期支持。

未來的問題會逐漸變成:如何讓低碳生產本身成為新的產業競爭力?

鋼鐵、水泥、化學品、鋁、航運、航空、紡織、食品等產業,都面臨不同程度的減碳壓力,但各產業的技術、成本與轉型速度完全不同。

因此,green industrialisation 的核心並不是讓所有產業使用同一套減碳方法,而是建立一套讓企業可以投資、創新與擴張的產業環境。

這也包括低碳能源供應、基礎建設、技術移轉、金融、人才與市場需求。

如果低碳產品永遠比高碳產品昂貴,企業就很難單靠自願行動完成大規模轉型。

所以,政府政策與市場機制仍然非常重要。

第七個關鍵議題:AI 與氣候之間,開始出現新的矛盾

2026 年還有一個過去幾屆 COP 沒有如此突出的議題,就是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被視為可以幫助氣候行動的技術,例如改善電網管理、能源效率、氣候模型、供應鏈風險分析與材料研發。

但 AI 本身也正在增加能源與基礎建設需求。

COP31 主席團目前已經把 AI 的能源與環境足跡列入討論,並推動相關國際倡議。這代表 AI 不再只是 digital transformation 的議題,也逐漸成為 energy transition 的一部分。

這是一個很值得企業關注的新問題。

過去企業可能會認為「數位化」本身就是提高效率與降低資源使用的工具,但如果 AI 的運算需求、資料中心與電力消耗快速增加,那麼數位轉型與氣候轉型之間也需要重新建立關係。

未來企業可能需要開始思考:AI 使用了多少能源?這些能源來自哪裡?資料中心是否位於水資源壓力高的地區?AI 是否真的降低了企業的排放,還是只是把排放轉移到數位基礎設施?

這可能會成為未來幾年 Climate Tech 與 Digital Transformation 的交叉議題。

第八個關鍵議題:Nature、Food 與 Climate 將越來越難分開

另一個重要趨勢,是自然、生物多樣性、土地利用、糧食與氣候議題正在逐漸整合。

氣候變化會影響農業與水資源,而農業與土地利用又會影響溫室氣體排放與自然生態系統。

因此,未來的 Climate Action 不可能永遠把 Energy、Food、Nature、Water 分開處理。

對企業而言,這尤其重要。

一個食品企業可能同時面對氣候風險、水風險、森林砍伐與農業供應鏈問題;一個服裝企業可能同時面對能源、水資源、原材料與土地利用問題。

因此,企業需要逐漸從單一 Carbon Strategy,走向更完整的 Climate-Nature Strategy。

這也是為什麼 COP31 的 food security、zero waste、nature 與 resilience 議題值得放在一起看。

它們其實都是同一個問題的不同面向:我們如何重新設計資源使用與經濟活動,使經濟系統在氣候與自然限制下仍然能夠運作。

COP31 最後真正要回答的,是「誰來執行?」

如果把上述議題放在一起看,可以發現 COP31 並不是突然出現了一堆新的 Climate Topics。

電氣化不是新的,氣候金融不是新的,adaptation 不是新的,NDC 也不是新的。

真正新的,是全球氣候治理開始越來越難以迴避「implementation」這個問題。

政策已經存在,目標也已經存在,企業承諾也已經存在。

現在需要的是把這些東西轉換成真正的投資與行動。

這也是為什麼 COP30 之後,UNFCCC 持續推動 Global Implementation Accelerator,並在 2026 年進一步支持各國透過 peer exchange 分享 NDC implementation 的經驗。

這個方向其實非常重要。

因為氣候轉型不可能靠一個國家、一個政府或一個企業獨自完成。能源轉型需要金融,金融需要政策,政策需要技術,技術需要市場,而市場最終又需要企業投資。

COP 的價值,不只是每年產生一份新的決議,而是建立一個讓這些不同系統可以互相連接的全球協調平台。

對企業而言,COP31 值得關注的不是「談出了什麼」

如果從企業角度看,我認為 COP31 最值得關注的,不只是最後一天宣布了什麼新的國際承諾。

更重要的是觀察三件事情。

第一,各國新的 NDC 是否開始轉化成具體的產業政策與投資政策。

第二,Climate Finance 是否開始真正進入 adaptation、emerging markets、infrastructure 與企業轉型。

第三,氣候政策是否進一步進入企業的核心決策,包括 capital expenditure、energy procurement、supply chain、product design、risk management 與 corporate finance。

如果這三件事情開始發生,COP 的影響就已經不只是國際談判。

它會開始改變企業做生意的方式。

這也可能是 COP31 最值得期待的地方。

因為下一個階段的 Climate Action,不會只發生在會議室裡。

它會發生在工廠的設備投資決策裡,發生在銀行的授信條件裡,發生在企業的採購政策裡,發生在城市的基礎建設裡,也會發生在消費者購買產品的選擇裡。

結語:COP31 的關鍵,不是再承諾一次,而是開始真正執行

從巴黎協定到今天,全球氣候治理已經走過了十年。

我們已經建立了 Net Zero、NDC、Global Stocktake、Climate Finance、Adaptation、Loss and Damage、Transition Plan 等大量制度與概念。

下一個階段真正缺少的,不一定是更多新的名詞。

而是執行能力。

UNEP 最新評估顯示,即使完整執行目前新的 NDC,全球仍然可能走向約 2.3–2.5°C 的升溫;而目前政策路徑甚至仍接近 2.8°C。這代表全球氣候行動仍存在非常大的 implementation gap。

因此,COP31 前夕真正值得問的問題,不只是:

「各國今年會承諾什麼?」

而是:

「哪些承諾已經開始轉化成投資?」

「哪些政策已經開始改變產業?」

「哪些資金已經真正進入需要的地方?」

以及對企業而言最重要的一個問題:

我們的氣候策略,究竟還是一份目標與報告,還是已經開始改變公司的資本配置與商業模式?

如果 COP31 能夠讓全球氣候行動更進一步從 ambition 走向 implementation,那麼它的價值就不只是再寫下一份國際決議。

它可能代表全球氣候行動正式進入下一個階段:

從設定目標,走向執行目標;從承諾轉型,走向真正的經濟轉型。

參考資料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2025). 2025 NDC Synthesis Report.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2025). COP30 Presidency Executive Report.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2026). COP31 Action Agenda.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2026). UN Climate Change Quarterly Update: Q2 2026.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2025). Emissions Gap Report 2025: Off Target.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2025). Adaptation Gap Report 2025.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2024). COP29: New Collective Quantified Goal on Climate Finance.